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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会计分录(建筑工程账务会计分录)
      2022-06-25 08:32:43发布 15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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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称为水利建设基金,核算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时,应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进行处理,具体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基金费用发生时要在哪个会计科目里进行核算呢?小伙伴们在处理相关的账务处理时,是怎么编写会计分录的呢?希望大家还能按照会计分录编写方法的三步走来进行,第一搞清楚借贷方向,第二相关金额,第三就是会计明细科目是什么?接着来看吧!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会计分录

    计提的时候: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当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

    应交税费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什么是水利建设基金?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省、跨流域(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等有关规定,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将计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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