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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会费标准公式(个人缴工会会费比例)
      2022-06-25 07:40:34发布 19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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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兰州市红古区志行公益联合会正常运转,在加强联合会自身建设的同时更好地开展联合会的各项活动,根据联合会章程和《入会细则》有关规定,结合秘书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兰州市红古区志行公益联合会的会员,从取得会员资格起,都应按照本办法确定的标准定期向联合会自愿缴纳会费。

    第二章会费标准

    第三条会员应向联合会交纳会费。

    单位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0元;

    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60元;

    理事(部长)每年缴纳会费240元;

    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300元;

    会长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第三章 会费收取

    第四条按年缴纳。会员按上述标准通过银行转账、邮局汇款或者面交的方式,交纳当年会费;联合会秘书处收取会费后,秘书处应向缴费者出具会费收据。

    第四章会费用途

    第五条联合会收取的会费,要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全部用于联合会自身建设和为会员服务。

    第五章会费调整

    第六条在会费短缺的情况下,联合会组织大型活动或开展计划外的专项工作时,可依照章程规定的范围筹集活动经费,但必须坚持协商的原则。

    第七条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有必要调整会费标准时,须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会费管理

    第八条联合会秘书处要设立专门账户,配合财务人员,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会费进行严格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九条联合会秘书处要根据常务理事会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出年度经费支出预算,严格预算管理。每年应以书面形式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大会报告会费的收支情况。

    第十条会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理事大会的审查,理事会换届前应聘请专门机构进行审计,向全体会员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兰州市红古区志行公益联合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理事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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